GB/T 11821‑2002《照片档案管理规范》 本标准规范照片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利用、移交等全流程管理,适用于各类机构形成的银盐感光照片档案,数码照片可参照执行。 收集:照片档案由底片、照片、文字说明三部分构成,三者必须齐全完整。重点收集反映本单位职能活动、重大事件、人物、场景的照片;底片为原始载体,应同步收集;文字说明包含事由、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背景、摄影者六要素。 整理:以底片为基础进行整理,底片与照片分开保管。底片按全宗‑年度‑底片号分类编号;照片对应底片编制照片号。照片按专题、年度结合重要程度组册;编写文字说明,填写册内备考表,记录立册人、检查人及特殊情况。标准给出底片册、照片册脊背、册内备考表等格式图样。 编目:编制底片目录、照片目录,登记参见号、题名、时间、摄影者、数量、保管期限等元数据,建立底片、照片、说明三者的对应关联。 保管保护:区分底片、照片保管环境。底片库房控制温湿度,远离有害气体、强光辐射;底片使用专用底片册,避免划伤指纹;照片存放于专用照片册。定期检查底片老化、霉变情况,做好防护。 利用与移交:底片一般不外借,以复制照片提供利用;严格执行保密规定。档案移交进馆时,底片、照片、文字说明、目录一并移交。同时明确照片档案保管期限划分,永久、定期档案分别管理。 补充:该标准是电子文件归档标准(GB/T18894‑2016)中声像类电子文件归档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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