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年 2 月 1 日起,一系列新规正式施行,其中多项与档案领域息息相关,将对档案管理、利用等工作产生深远影响。这些新规涵盖地方档案条例、行业档案管理规范以及特定领域档案相关要求等多个层面,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、专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《青海省档案条例》:规范地方档案管理新标杆
《青海省档案条例》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。该条例共八章三十三条,内容全面,涵盖总则、档案机构及其职责、档案的管理、档案的利用、档案信息化建设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方面。
条例明确规定,除国家规定的收集范围外,档案馆以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,应当制定聚焦全省重大战略的档案收集计划。这些战略包括反映文化习俗、历史人物、特色产业,以及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 “四地” 建设等。计划需经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后,按程序报省级档案主管部门备案。这一规定有助于全面、系统地收集具有青海地方特色和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,为地方文化传承、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保留珍贵记录。
行业规范引领:艺术与档案管理的融合
《表演艺术机构艺术档案管理规范》(DA/T 105—2025)同样于 2026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。此规范为表演艺术机构艺术档案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,从总体要求、管理职责到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利用、鉴定与处置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各个环节,都规定了明确的要求和方法。不仅适用于表演艺术机构艺术档案的管理,也为其他相关机构提供了可参照的标准,推动艺术领域档案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。
档案馆消防安全:筑牢档案安全防线
《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,对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。该规范明确了总体要求,以及消防安全责任、制度、重点部位、管理措施、教育与培训、消防档案、消防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具体要求。无论是各级各类档案馆,还是其他档案保管机构,都能依据此规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,避免因火灾等灾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
交通领域档案管理:规范公路项目档案工作
《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和养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》于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。该办法共 8 章 55 条,内容详尽,从工程项目文件的形成、收集、整理,到工程项目档案的审查与归集、验收与移交,再到信息化管理等环节都进行了全面规范。同时,还配备了 9 个附件,对文件收集、整理的执行要求,竣工图编制要求以及电子档案范围等细节做出明确规定,为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和养护工程档案管理提供了全面、细致的操作指引。
房屋档案利用:明确规则,提升服务
《杭州市房屋档案对外利用规定(试行)》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,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档案的对外利用。该规定清晰明确了房屋档案利用条件和申请材料、查询办理、不予利用情形以及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内容。特别针对权利人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、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房屋的单位或个人、直管公房承租人、利害关系人等不同档案查询利用主体,在相应利用目的情形下,详细规定了房屋档案利用条件。申请查询利用房屋档案时,需填写查询利用申请表,并提供身份证明及与利用目的相关的证明材料,既保障了房屋档案利用的规范有序,又方便了民众的合理查询需求。
直播电商监管:“登记档案” 助力行业规范发展
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,该办法在压实主体责任、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它细化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,从多个维度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、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、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。尤其值得关注的是,办法要求平台经营者对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信息,如名称、身份证件号码、联系方式、专业资质等进行核验、登记并建立 “登记档案”,且每六个月需核验更新一次。这一规定有助于加强对直播电商行业的监管,规范行业秩序,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2026 年 2 月起施行的这些新规,从不同角度对档案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完善。无论是地方档案管理条例,还是各行业档案管理规范,以及特定领域档案相关要求,都将推动档案工作在各个领域朝着更加科学、规范、安全、高效的方向发展。档案工作者及相关从业者需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循这些新规,确保档案工作的质量与效能,为各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档案支撑。